有回與超商談異業行銷案,在案子中設計一個再普通不過的「集點卡」,請超商門市人員在消費者購買公司產品後,到櫃檯順便蓋一個章,再寄回我公司參加抽獎。

多年的行銷企劃老手了,已經注意到行銷創意要簡單化原則,我是這樣認為。

但對方行銷部對內部溝通簡報時,卻招致門市管理部的強力反對,理由是:

1. 我的店員哪有辦法一邊找錢、給發票、還要蓋章?萬一消費者又問東問西怎麼辦?

2. 為這個案子蓋一個章,假如須要5秒鐘,一天就算100個章,我全國四千個點,加總起來,一天足足要多花550個小時為案子蓋章!

 

當對方行銷部一臉無奈告知我這個問題時,腦門有點發漲。

「這樣簡單的動作,為何貴公司還認為無法配合?」,我無法理解的抱怨。

 

「可能因為之前店員沒有參與過蓋章的案子的前例,任何新的動作都認為是負擔!尤其這 是個合作案,不是我們自己家的,

強迫門市管理部接受是有難處。是不是再研究另一個方式?」對方抱歉的說。

 

是啊!我沒有考慮到,在店員面對排得長長等待結帳的客人時,要算錢、找錢、給發票,還要替你花口舌解釋活動辦法再蓋個章,說不定因太忙也沒這個情緒。

最後,轉個彎,不要集點卡,把點數券跟產品一起縮膜。

縮膜,也是個創意,就是遇到問題,去思考如何解決,把大家的動作都簡單化、全部都接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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